G212线苍溪县龙谭桥至川洞子段中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G212线苍溪县龙谭桥至川洞子段中修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39-5223219
修改为:联系人:李老师(异议受理人) 电 话:0839-5223219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
2.2.4(4)其他、技术能力。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
修改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盖章)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