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田家社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施工标段
澄清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的异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全国特种设备资质 — 压力管道安装 — 公用管道 GB 类 — GB1 级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 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全国特种设备资质 — 压力管道安装 — 公用管道 GB 类 — GB1 级资质”两种不同的行政许可,针对的是一个事项。
因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燃气和建筑消防事务中心
时间: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