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4-02-0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未勾选,现调整为不可以调整。

2、评标办法2.2.42k2 k3 的设置不得少于 3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

K3 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3 组:0.5K3=0.5,K2=0.4K3=0.6,K2=0.3K3=0.7,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变更为3 组:K2=0.5K3=0.5,K2=0.4K3=0.6,K2=0.3K3=0.7,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 2 分变更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2 分。

4、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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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1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