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更正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监理员 2人:每具有一名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业务培训证得3分,每增加1人加3分,本项最多得5分。
更正为:监理员2人:每具有一名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四川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业务培训证得3分,每增加 1人加2分,本项最多得 5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