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新建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 3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需提提供职称证书、职称任职文件及评审文件; |
现场造价人员 |
具有住建部颁发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住建部颁发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 |
企业资质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
变更为: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 3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 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需提提供职称证书、职称任职文件及评审文件。 |
企业资质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 3分。 |
二、本项目报名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12月26日10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朝天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