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三标段(永宁镇)施工
补遗文件
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7.1条履约保证金,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7%。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技术负责人资格,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2)条项目管理机构现修改为:
2.2.3 (2) |
项目管理机构 |
主要人员 (8)分 |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得4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6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2分,本项最高2分。 |
其他人员 (2)分 |
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2分,本项最高2分。 |
四、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的招标公告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