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四川省剑阁中学初中部教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运动场部分)[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3-11-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四川省剑阁中学初中部教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运动场部分)

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资格得 3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因素中的“业绩:投标人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1 个不低于 4000 平方米的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或包含运动场的公共建筑项目中运动场施工不低于 4000 平方米的施工业绩得 3分。 ”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7.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修改为:7.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异议受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元(¥86000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10000 元)”。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优得3分,良得 2.8分,一般得2.6分,差得2.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差得2.1分,不提供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得3分,良得 2.8分,一般得2.6分,差得2.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得4分,良得3.7分,一般得3.4分,差得3.1分,不提供不得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得3分,良得 2.8分,一般得2.6分,差得2.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得4分,良得3.7分,一般得3.4分,差得3.1 分,不提供不得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得3分,良得 2.8分,一般得2.6分,差得2.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得4分,良得3.7分,一般得3.4分,差得3.1 分,不提供不得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优得3分,良得 2.8分,一般得2.6分,差得2.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差得2.1分,不提供不得分。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优得2分,良得1.8分,一般得1.6分,差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差得2.1分,不提供不得分。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源配备计划:优得2分,良得1.8分,一般得1.6分,差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资源配备计划:优得3分,良得2.7 分,一般得2.4分,差得2.1分,不提供不得分。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中“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优得2分,良得1.8分,一般得1.6分,差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差得2.1分,不提供不得分。

13.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剑阁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