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旺苍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已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1.2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变更为:3.1.2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有,具体要求: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有,具体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其余部分不变。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