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书 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变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件为:
1.4.3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变更为;
1.4.3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原文件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25293188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 号”的规定设定。) |
变更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25293188元(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418288 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4874900 元。) 注:1.投标报价金额仅为暂定金额,作为履约担保繳纳的依据,作为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作为当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前的费用支付依据。2.最终结算以预算评审价并结合投标时的下浮比例计算确定。3.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由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后,由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后报当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咨询机构评审,形成项目预算评审价(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 号”的规定设定)。 |
原文件为:
9.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发包人要求和投标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5%。(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招标人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平,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设定,例如: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但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变更为:
9.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发包人要求和投标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90%时或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招标人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平,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设定,例如: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但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
承包人建议书: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18.0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16.0 分 投标报价:60.0 分(不低于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6.0 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
承包人建议书: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22.0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16.0 分 投标报价:60.0 分(不低于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 分 |
原文件为:
2.2.4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人员 配备 |
1、设计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一级建筑师证 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结构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备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施工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1)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近六个月由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以上人员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不重复得分。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绩等方面设置。 |
变更为:
2.2.4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人员配备 |
1、设计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得2分,具 有土建结构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电气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施工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1)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近六个月由该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以上人员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不重复得分。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绩等方面设置。 |
原文件为: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诚信企业 |
1.投标人(设计单位)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业诚信企业”得 2 分。(提供发布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评定结果截图)。 2.投标人(施工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业诚信企业”得 2 分。(提供发布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评定结果截图)。 3.投标人(施工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A 级得 2 分,时间以获得 时间为准,以人民政府官网或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施工单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2022年度建筑业诚信企业。 (注:“建筑业诚信企业”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评选的建筑业诚信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相应截图为准。)或获得2021年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A 级得 2分,时间以获得时间为准,以人民政府官网或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本项满分2分. |
变更为:
招标文件与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