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中心城区2022-2024年园林绿地系统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3-10-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中心城区 2022-2024 年园林绿地系统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名)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前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原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无

有,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按

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9.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

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

 

变更为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无

☑有,具体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按

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9.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

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

二、评分办法前附表

(一)原内容

 

注:承包人建议书评分因素可从图纸、工程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方面设置。

 

2.2.4 (2)

      

企业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 体投标人, 业绩的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得 3 分,最高得 9 分。注:投标人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中标信息查询截图为准,如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企业信誉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市级及以上行业 主管部门评选的 2022 年度诚信企业得 1 分, 同时具有市级及以上行 业主管部门评选的 2023 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名单截图)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 绩等方面设置。

 

 

 

 

 

 

2.2.4 (3)

包人

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的落地性及可实施性:设计方案需体现园林绿地与海绵设计 结合,景观设计手法需充分结合现状,  同时展示出来的提升效果需要充 分反映周边现状条件。设计效果与现状结合好, 落地性和可操作性 强。好得 1-3 分, 一般得 0.5-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植物配置合理性:  结合项目所在地气候特征及现状情况进行植物配置,要充分体现道路绿化及节点绿地的特点,植物配置效果要有季相特 色,好得 1-2 分,  一般得 0.5-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作业 大纲

提供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技术要点、海棉城市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完工售后 服务承诺等,好得 1-3 分, 一般得 0.5-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因素可从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等方面设置。

2.2.4 (4)

投标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 价相比,每高 1%扣 1(不少于 1 分),每低 1%扣 0.5(不少于 0.5 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 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2.2.4 (5)

 

 

 

 

 

 

 

 

 

 

分标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经理) (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职称证书得 2 分,具有园林景观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加 1 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 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 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的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中标信息查询截图为准,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须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信息, 如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2.施工团队人员:

1)施工负责人(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  具有 园 林景观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2 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 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2 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加 1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3.设计团队人员

1)园林景观专业人员(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得1  分,具有园林景观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给排水专业人员(1 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证书  得 1 分; 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类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加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3)造价专业人员(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 1 分,具有工程造价类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  具有工程造价类正高 级 技术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且是投标单位人员, 注: 1、联合体投标的,拟配团队人员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项目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2、提 供相应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变更为:

注:承包人建议书评分因素可从图纸、工程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方面设置。

 

 

2.2.4 (2)

  

 

 

 

企业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 体投标人, 业绩的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得 3 分,  最高得 9 分。 注:投标人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为准,如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企业信誉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市级及以上行业 主管部门评选的 2022 年度诚信企业得 2 分。(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名单截图)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 绩等方面设置。

 

 

 

 

 

 

2.2.4 (3)

 

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的落地性及可实施性:设计方案需体现园林绿地与海绵设计 结合,景观设计手法需充分结合现状,同时展示出来的提升效果需要充分反映周边现状条件。设计效果与现状结合好,落地性和可操作性 强。好得1-3 一般得 0.5-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植物配置合理性:  结合项目所在地气候特征及现状情况进行植物配置,要充分体现道路绿化及节点绿地的特点,植物配置效果要有季相特色,好得 1-2分,一般得 0.5-1 分,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

作业

大纲

提供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技术要点、海棉城市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完工售后 服务承诺等,好得 1-3 分, 一般得 0.5-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因素可从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等方面设置。

 

2.2.4 (4)

投标 报价 评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 价相比,每高 1%扣 1(不少于 1 分),每低 1%扣 0.5(不少于 0.5 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 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2.2.4 (5)

分标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经理) (1 人):

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职称证书得 2 分,具有园林景观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加 1 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 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的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为准,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信息, 如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2.施工团队人员:

1)施工负责人(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3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 具有园林景观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2 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加 1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3.设计团队人员

1)园林景观专业人员(1 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得1  分,具有园林景观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给排水专业人员(1 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 1 分; 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类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3)造价专业人员(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 1 分,具有工程造价类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具有工程造价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且是投标单位人员, 注: 1、联合体投标的,拟配团队人员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项目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 2、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新增地勘、初设方案,可研报告等其他内容。

 

四、新增发包人要求。

 

五、约定合同主要条款。

 

六、投标截止时间变更至2023117930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至202117930分。



招标人:广元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