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遗 书(2)
致:各投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变更为: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2 )%
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20 )%
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25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30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15 )%
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