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共停车场(上西韩家沟、瓷莲路、覃家梁西出口)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广元市公共停车场(上西韩家沟、瓷莲路、覃家梁西出口)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已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更正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其余部分不变。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