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 监理 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对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评标办法2.2.4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 0.5(不少于0.5)分。
二、修改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不少于 0.5)分。
其他相关事宜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