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文件(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44页,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招标文件P3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与招标文件P1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修改为“企业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合格书等能证明相关信息的材料,作为已完成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P1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下面的附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修改为“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也可以提供第三方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合格书作为勘察设计成果完成证明文件,时间以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
4、补遗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29日”。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