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苍南协同发展苍溪县至阆中市城际快速通道百利新区段新建工程(第二次)监理招标补遗文件
编号01
各投标人:
现对阆苍南协同发展苍溪县至阆中市城际快速通道百利新区段新建工程(第二次)监理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的项目监理其他人员配备:原文“注:以上参与投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附交通运输部官网截图),且人员不能重复。除监理员外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的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修改为:“注:以上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的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的履约信誉:原文“在四川省交通厅或交通运输部行政主管部门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得 5.0分,B级得3.0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本项共计5分。附网络查询截图后增加(信用评价等级不一致时,以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为准)。 ” 修改为:“2020年度以来,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厅或交通运输部行政主管部门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得 5.0分,B级得3.0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本项共计5分。附网络查询截图(信用评价等级不一致时,以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