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老旧小区燃气管网等改造项目一期质疑回复
一、质疑事项:
对非招标发包的工程业绩构成限制、排斥。违反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第二批)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13号)的通告中,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第10条:“设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指定媒介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回复:如业绩为“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而直接发包的情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必须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二、其他质疑内容已在补遗01号中予以回复。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