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时30分”。 |
现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0时30分”。 |
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款中“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9年至20211年”。 |
现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款中“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为2019年至2021年”。 |
3、递交的截止时间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款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0 10:30”。 |
现修改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款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2 10:30”。 |
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业绩要求 |
近三年以来(2019年11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具有1个开工并完成建设合同价在440万元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3.5.3, 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合同价”“结算价”“主要工程量”“人员履约信息”“技术等级”“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状态(须总包已建)”“质量评定情况”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项目“竣工日期”为准。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故以上 12 项栏目信息必须具备且准确,空白栏目不作有效业绩认定。 |
现修改为:
业绩要求 |
/ |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2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