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一、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第3项“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 |
…… (3)调试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派工艺调试负责人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删除调试负责人要求及得分。资信业绩总分值更改为25分。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承包人实施方案”更改为:
承包人 实施方 案评分 标准 |
设计 大纲 |
根据工程设计大纲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来进行评定,好得2.5分,一般得2.3分,无不得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根据各阶段质量、安全、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控制措施,以及对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方案的详细程度,有针对性,对重点、难点及关键点等节点把握的准确性、合理性,好得2.5分,一般得2.3分,无不得分。 |
本项分值更改为5分。
EPC招标文件重新修改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及时下载查阅。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日17时00分;澄清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3日17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