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苍溪县文焕溪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示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2-10-0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苍溪县文焕溪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示范建设项目补遗书0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元市苍溪县文焕溪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示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已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原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10-10  17:00

修改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10-09  12:00

2、原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计)

修改为: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计)

 

3、原文件:

10.20

其他要求

/

修改为:

10.20

其他要求

按广招投办[2020]1 号文件:

1.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我市境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投标;

2.中标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3.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里员、安全员等(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

4.中标单位更换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中标单位违约金。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原文件:

投标人业绩0~5)分

提供截止投标日期近半年以来(以行政部门网站公示日期起)全国范围内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处罚的承诺得5分(格式自拟)。

注:如进行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修改为:

企业信誉

0~5)分

提供截止投标日期近半年以来(以行政部门网站公示日期起)全国范围内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处罚的承诺得5分(格式自拟)。

注:如进行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2022年109

附件下载:
补疑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