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2-09-1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建设项目补遗书0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已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1.11”原文件如下: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现修改如下: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除建设主体以外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分包的。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该项目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R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

2022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补遗书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