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建设项目补遗书0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已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1.11”原文件如下: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10.7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
现修改如下: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除建设主体以外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分包的。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该项目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10.7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R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小学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