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大石镇、荣山镇、龙潭乡、河西街道、嘉陵街道、上西街道、东坝街道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答疑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在投标人的提问作出以下答疑澄清说明,请遵照执行:
提问: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3及3.5.10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6.1中的要求与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三、四、五、六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是否按照附录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答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后不一致,作出对投标人有利的解释。
1、投标人须知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已包含投标人须知正文3.5.3的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三提供资料即可。
2、投标人须知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已包含投标人须知正文3.5.10的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四提供资料即可。
3、投标人须知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对应的是投标人须知正文3.5.5,本项目未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业绩要求,故投标人须知正文3.5.5不适用于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五提供资料即可。
4、投标人须知附录六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与投标人须知正文3.5.6的要求无异,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六提供资料即可。
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