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2022-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二标段答疑澄清文件01号

【信息日期:2022-08-2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2022-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二标段答疑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在投标人的提问作出以下答疑澄清说明,请遵照执行:

提问1根据剑阁县2022-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①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不一致,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候以哪条要求为准?望回复为盼!

回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后不一致,作出对投标人有利的解释。业绩证明材料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完工)证明材料或者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3.5.3款业绩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两种要求之一均符合要求,业绩均予以认定。

 

提问2关于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做出以下提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完工)证明材料)。)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关于业绩的要求内容不一致,请问该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还是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为准?

回复:同提问1回复。

提问3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四川蓝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好!根据剑阁县2022-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的规定,因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停止出具相关证明,关于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资料可否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望回复为盼!

回复:关于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资料可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按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的内容执行。

 

招标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蓝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