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养老照护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2-08-0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养老照护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剑阁县养老照护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标段”作如下修改:

1. 原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设计人员要求:(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管道及通风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施工单位人员(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3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得4分。

注:以上人员重复不得分。

 

现修改后: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设计人员要求:(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施工单位人员(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4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安全负责人(1人):删除。

注:以上人员重复不得分。

 

以上更正内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查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招标人:剑阁县民政局盖章

 

                                              20220805

附件下载:
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