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苍溪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东溪镇、龙山镇、五龙镇)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2-07-2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苍溪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东溪镇、龙山镇、五龙镇)施工招标

补遗文件

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第2.2.44)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业绩: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业绩

投标人 2019 1 1 日以来,提供 1 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得 3分,每增加一个同类项目加2分。本项最高得 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业绩信息截图。

 

现在变更为: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业绩

投标人 2019 1 1 日以来,提供 1 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得 3 分,每增加一个同类项目加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业绩信息截图;在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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