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22-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 设计 (第二次)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主要人员 其他人员要求 修改为
其他人员要求 |
12分 |
1. 路线分项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 交通安全设施负责人:具有结构设计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造价执业资格加1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以上人员不能重复任职,均须提供从投标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 往前推连续6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
2.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修改为
履约信誉 |
10分 |
财务能力、信用评价 |
10分 |
1.财务能力:近3年(2019 年至 2021 年)无亏损得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信用评价:投标人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信用评价登记,信用等级为C级得1分,B级得3分,A级得5分,AA级得8分;本项满分8分。 (投标人须附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期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截图上应至少体现公司名称、查询时间、评价年度、评价等级等内容) |
3.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7月21日10时30分。
招标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蓝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