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姚家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2-05-1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非法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责任。按内江市现行规定建立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现更改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非法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责任。按该项目实施地现行规定建立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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