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十四标段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各投标人提问作如下回答:
1、招标公告第3.1.3条中要求项目经理由设计负责人兼任,且第3.1.4条中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条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中要求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是否理解为:设计负责人即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而非设计总负责人?或者请明确项目经理由设计总负责人兼任还是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答:项目经理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条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中要求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称为建筑设计专业?注册证与职称证专业不对应,是否可修改为“具有建筑类专业或结构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答: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的设计单位人员要求变更如下:
(1)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建筑类或结构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类或结构类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加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0.5分,同时具有结构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结构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5)其他专业工程师:配备一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5分、一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0.5分、一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5分,最多得1.5分;前述注册工程师中具有一名中级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财务要求为牵头单位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财务状况表”附注第(3)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请明确是否成员单位也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表?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24页中的“注”执行。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条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中“其他专业工程师”的要求为:“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注册工程师各一名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每具有一名为中级职称加 0.25 分,高级职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请问其他专业工程师的数量为3名还是4名,若是4名,第四名工程师的专业要求是什么?以及对应分值是否有变化? “每具有一名为中级职称加 0.25 分,高级职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请问是否理解为配备的其他专业工程师中均有注册证,以及其中仅有一名高级职称,此项即可得满分2分?
答:详见第2条(5)回复内容。
5、本项目设计招标为施工图,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不满足深度要求,缺少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请招标人提供。
答:图纸等资料随同本补遗书一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6、为使施工图充分达到方案阶段设计意图,请招标人提供方案阶段规划部门批准的效果图及相关图纸。
答:图纸等资料随同本补遗书一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7、合同专用条款13.3变更约定,以投标报价中有无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区分执行,本招标无投标清单,具体如何执行请明示。
答:本项目属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5页中3.2.4款及P24页中的“注”执行。
8、合同专用条款14.7.2.1 施工结算价=施工合同价+(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的价款)×(1-中标下浮费率)-暂列金额。按照投标人须知及专用条款14.7.2.1理解,本项目为财评确定综合单价,按照清单规范计算工程量,且招标文件未明示暂列金额具体数额,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施工结算价=[财评确定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的价款)]*(1-中标下浮率)。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5页中3.2.4款及P24页中的“注”执行。
9、请招标人提供批复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明细。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得 1 分,同时具有建筑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修改为: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5月13日 9时3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5月2日17点0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4月27日17点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5月13日 9时30分。
招标人:青川县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