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旺苍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旺苍县张华镇大地村6社凉水田滑坡治理工程)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原评标办法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评审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评审价每增加 1%,扣 分(每增加 1%扣除分值应不高于0.5分 ;不足1%的按1%算)。 |
变更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评审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评审价每增加 1%,扣 0.1 分(每增加 1%扣除分值应不高0.5分 ;不足1%的按1%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