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体投标报名方式采取所有成员单位同时报名,或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后联合未报名成员单位,或各成员单位单独报名后组成联合体投标,均为有效报名投标方式。
二、将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1企业资质、企业信誉编列内容:“1、投标人满足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条件和信誉要求的得7分。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加2分,最多加2分;3、投标人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加2分,最多加2分;4、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加2分,最多加2分;5、以上加分项(2-4项)为同一单位具有的加2分,最多加2分;6、本项最多得15分。”变更为:“1、投标人满足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条件和信誉要求的得7分。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加2分,最多加2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或成员单位具有均可);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加2分,最多加2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或成员单位具有均可);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加2分,最多加2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或成员单位具有均可);5、以上加分项(2-4项)为同一单位具有的加2分,最多加2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或成员单位具有均可);6、本项最多得15分。”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投标报价编列内容中:“(3)工程建安费报价得分: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本项最多得35分。(不足1%按1%计算)”变更为:“(3)工程建安费报价得分: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5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本项最多得35分。(不足1%按1%计算)”
其余未作变更。
招标人: 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