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配套项目(东溪镇60t/d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示范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04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部分评分细则未显示,现做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现修改为: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40分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