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05-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于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现修改为“工程总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500日历天。

四、撤销招标补遗01号文中第一条修改内容,维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不变。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15140930现修改为20215310930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5140930现修改为20215310930”。

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分包内容要求:电梯、消防。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后期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参数的施工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电梯、消防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后期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参数的施工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现修改为: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分包内容要求:岩土工程设计以及电梯、消防施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项目实施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岩土工程设计以及电梯、消防施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项目实施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描述项目总负责人修改为项目经理

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修改为:

2.2.2(1

企业综合实力

5分)

 

单位资质

5分)

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1.4.1款资质条件得基本分4分;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加1分。

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其资质认定以以上证书内描述为准。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4)描述“勘察设计费报价(15分)”修改为“设计费报价(15分)”。

十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