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苍溪县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老城区易涝点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04-2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苍溪县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老城区易涝点治理工程)

施工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中企业资质评分标准为: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得 4 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 5分,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 6分,本项满分 6 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6 分,本项满分6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6日

附件下载:
补遗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