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四川省青川中学校高中部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24-10-1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青川中学校高中部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青川中学校高中部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发[2024]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青川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青川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4】70号文件)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

2.2 规模及投资额:建设用地面积约8.16万㎡,规划新建高中部教学楼5000平方米、学生宿舍5000㎡,合计新建面积约10000㎡,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4.建筑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以上建设工程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景观、给排水、电气、暖通、地下室、学校消防、附属等设计专业内容。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初设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项目红线内以上建设内容涉及的基坑支护及降水、边坡支护、地基处理设计等。

2.5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方案设计、初设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三个周期,根据项目进度,按照业主要求实施,总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分阶段成果计费支付)。(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 11  00 00 分至202411 01  10 00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1 01 1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 形式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青川县住建局 

9. 联系方式

人:四川省青川中学校

   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育才路27号

   编:628100  

人:侯庆泉(异议联系人)

   话:13551939598

   真:0839-7202597

派驻纪检组联系方式:0839--7215517

招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青川县住建局0839--720113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编:628000

人:杜诺

   话:02883208499

   真:02883208499

                                    20241009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