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剑阁县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剑阁县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农函〔2024】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2042万元,省级配套338万元,县级配套300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1600万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8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农函〔2024】1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剑阁县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2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香沉镇乘元社区。
2.1.3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进行田块整治617.33亩。(2)灌溉和排水:衬砌明渠(沟)8185米;山坪塘1座。(3)田间道路: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10461米。
2.1.4 标段划分:施工3个标段。
2.1.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3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30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839-326342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 753 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香沉镇香沉寺街29号 邮 编:628300 联 系 人:张老师(异议受理人) 电 话:0839-62683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8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霞女士 电 话:028-852366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