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桥镇白桥社区2024年度白鹭湖粮油园区智慧农场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þ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桥镇白桥社区2024年度白鹭湖粮油园区智慧农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农函(2024)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桥镇白桥社区2024年度白鹭湖粮油园区智慧农场项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农函{2024}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苍溪县白桥镇白桥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适合进行无人化改装的拖拉机、喷杆喷雾机、插秧机各1台,另购置生产所需的收割机、履带式旋耕机各2台;农机无人驾驶操控平台建设与耕种管收关键环节无人化改造;购置植保无人机2台、巡查无人机1台;购置无人农机控制平台使用所必需的展示终端与控制终端各1台。
计划工期:本项目在项目招标结束并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验收,投入运用;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内容;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机构授权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þ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þ□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全喂入收割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月24日00:00至 2024 年9月13日09:30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þ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州))(网址:https://www.gyggzyjy.cn/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839—55831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 术有限公司 |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399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008 |
邮 编: 628401 | 邮 编: 610000 |
联 系 人: 王映红 | 联 系 人: 刘老师 |
电 话: 13981256153 | 电 话: 028-86669985 |
传 真: 5613060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
2024年8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