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苍溪县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苍溪县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投资〔2023〕122号、苍发改投资〔2023〕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溪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发改投资〔2023〕122号、苍发改投资〔2023〕2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苍溪县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苍溪县陵江镇陵江村。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新建床位200张,床均面积46.5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等。 新建消防车道200米、截洪沟200米、挡土墙8400立方米,及配套建设附属工程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等勘探成果,以及满足本工程设计、施工实施的所有后续服务等工作。(2)设计内容: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协助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不含竣工图编制)等满足施工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 /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 /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牵头人完成并同时满足第六章第三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溪县民政局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 邮 编:628499 联 系 人:李先生(异议联系人) 电 话:139812287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11 号 2 幢 1-3 楼 2-5 号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28-85374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 02月 2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