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类]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设备成套采购标段[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24-01-2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设备成套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投资【2021】15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溪上实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苍溪 上实环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发改投资【2021】15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扩容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 1.1 万 m3/d 的生化池和二沉池;新建3 万 m3/d 的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和除臭系统;应急接触消毒池(活性砂滤池改造)、提升泵房、紫外消毒渠、空压机房及加药间、鼓风机房等改造,以及配套的厂区室外工程、建筑、结构、电气、 自控仪表等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云 峰镇石家坝村一组;建设工期:365 天;本次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货 物和服务采购(设备及部分独立系统成套供货及安装工程)主要招标范围包括总图、  工艺图纸、电气、 自控图纸及设计变更中的设备;交货地点为: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  石家坝村一组(现有污水处理厂红线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20 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三年内不应有亏损  /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成  ☑已完成
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设规模为 3 万吨/天 的污水处理厂设备总包供货,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供货公开招标的中标公示网页及与之相应的供货合同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两项主要设备(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3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设规模为 3 万吨/天的污水处理项目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27日 00 时 00 分-2024 年 0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止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网站 (gyggzyjy.cn) )—“登录 ”—“ 交易主  体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溪上实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苍溪县
邮    编:/
联 系 人:郑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    话:139714436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0489732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1 月 2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 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
义。
附件下载:
合并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