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类]四川苍溪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5 万吨高标准粮食仓建设项目-低温仓储设备项目[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24-01-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苍溪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5 万吨高标准粮食仓建设项目-低温仓储设备项目 (项目名称) 材料采购一个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苍溪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5 万吨高标准粮食仓建设项目-低温仓储设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6-510824-04-01-270648】FGQB-03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苍溪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苍溪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低温仓储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6-510824-04-01-270648】FGQB-03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五龙镇兴隆社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的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120日历天(含安装)。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太阳能无线测控分机、数字测温电缆、专用仓内测温粮面电缆、粮堆表层控温专用机组、移动式风冷谷物冷却机组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 0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9日1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苍溪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地    址: 苍溪县五龙镇南街53号 
邮    编:  6284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839-56320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东路517号龙泉名都A3幢21楼
邮    编:  6366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27-58139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1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