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排水防涝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镇排水防涝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2】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勘及后续服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后续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30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3000万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00时00分开始至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1楼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李先生(异议受理)0839-660167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协和上街153号1层
邮 编:610213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28-83208790
传 真:028-83208790
2023年12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