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剑阁县龙王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龙王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3】2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46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16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3】2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剑门关镇大房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中型水库枢纽1座,完成大坝除险加固,恢复工程蓄水1055万m³,确保3.2万亩6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为:大坝下游消力塘左岸挡墙及二道坝渗水整治,支管锈蚀整治;坝体渗流处理5处;坝肩绕坝渗漏1处;大坝钢架桥面维修;新建抗洪应急抢险道路1.5km,拓宽硬化抗洪应急抢险道路3km;管理房维修养护;闸阀室漏水潮湿处理、购置应急抢险车辆;安装智能位移观测设施1套;输水设施闸阀、供电线路等大坝安全运行配套设施。
2.3 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应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企业实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09 时 30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 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 月 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网址: http://www.gyggzyjy.cn) 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水利局 电话: 0839-6600278/66023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纪检部门: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电话:0839-66023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人: 杨先生 电话:13981283763
招 标 人:剑阁县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镇大房八组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66号安格斯国际中心1栋1201
邮 编: 6283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 费先生
电 话:13981283763 电 话:028-8416354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