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发改发【2023】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3】2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Ö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川县沙州镇。
2.2建设规模:一期新建三堆沟取水工程、三堆沟至净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净水厂(2000m3/d)、净水厂至沙州镇输水管道总长约14km等设施设备;二期新建白龙湖水库取水泵站及原水输水管道、扩建净水厂(2000m³/d),净水厂至木鱼镇输水管、沙州镇至营盘乡清水输水管20km等设施设备。
2.3勘察设计工期:一期15 日历天,二期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本项目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cÖ接受c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02日 00时 00分至 2023年12月06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_年_12月22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青川县水利局 电 话: 0839-72027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农业中心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农业中心六楼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邮 编: 628100 邮 编: 61022
联 系 人: 梁先生(异议受理人)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5282093441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