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昭化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昭发改审批[2023]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昭发改审批[2023]1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ü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京兆路片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包括破损墙面修复及屋顶治漏14栋20750平方米,同步规范空调外机、空调管、冷凝水管、落水管、防护栏、强弱电线等。
2.3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2.6标段划分:1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ü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家数总数量不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4日0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27日 09 时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543号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周女士(异议受理)
电 话:0839-23700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目路77号8幢1单元3层336、33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58248444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 11 月 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