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广东西部协作(苍溪)数字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杭广东西部协作(苍溪)数字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苍发改投资〔2023〕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建设资金来自东西部协作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发改投资〔2023〕1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金诚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建设地点:陵江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营销中心1100平方米、众创空间2000平方米、菜鸟云客服中心1100平方米、电商直播间660平方米,农特产品专卖店、咖啡厅650平方米,配套公共食堂、咖啡厅、健身房,水、电、气、网络等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4 日00时00分开始至2023年 11 月24日9时3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市场街9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王小英
电 话: 135183361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诚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59号1栋4层40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姚碧财
电 话: 028-832089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 11 月 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