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枣林片区(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枣林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0821-04-01-739790】FGQB-04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821-04-01-739790】FGQB-04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旺苍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相关项目:旺苍县枣林供水站改扩建项目:①枣林供水站改扩建项目供水规模为3000m3/d。②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优化供水站电力系统、完善配套设备、完善供水管网等。
2.3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30日历天;施工部分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标段划分:1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入川承揽业务信息的相关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 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1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 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9 日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旺苍县水利局 电 话:0839-420218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3号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59号
邮 编:628200
联 系 人:昝先生(异议受理)
电 话:0839-4203129(异议受理)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01-1104室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028-862598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0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