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利州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利州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2022〕60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2022〕60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利州广场进行海绵化改造,主要包括:环广场周边人行道改造约 5377 平方米、打造街角广场约 4851 平方米、文创区域改造约 10562平方米、绿化提升约 9252平方米、下沉式绿地约 6250 平方米、中心广场铺装修复 7900平方米,海绵城市智慧监测系统及配套建设植草雨水沟、地埋式雨水收集池、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其中,海绵城市及排水工程应保障项目地块年径流控制率达到 75%以上。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16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工程量控制等全面负责。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09时3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0月24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
联 系 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18284945718
招 标 人:广元文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嘤鸣路210号(原红星公园管理中心)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话:182849457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沙河壹号B座10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8-859183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 9 月 28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