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开封镇大沙坝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开封镇大沙坝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剑阁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3〕 92号,剑发改发〔2023〕 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物院化工材料研究所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 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3〕 92号,剑发改发〔2023〕 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 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南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开封镇。
2.3 项目规模: 项目包括安置点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92.13亩。安置点建设:安置房建筑面积约30140平方米及设施设备配套,安置约176户、约600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市政道路长约390米,新建防洪生态河提约1076.94米等。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和后期服务。
2.5 招标范围: (1)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及 后续服务等工作) ; (2)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 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2.6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1443.21 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物院化工材料研究所配套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勘察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要提供有效期内《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或提供在有 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要提供有效期内《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 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 记表》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 联合体的成员数最多为 2 家, 由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企业实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 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 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如有违反将取 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18日 09 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
http://www.gyggzyjy.cn)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 形式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派驻纪检组联系方式: 0839-356318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剑门大道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839-666377(异议受理联系人)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南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1栋2单元100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董鲲
电 话: 028-846363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 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