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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项目服务指南

【信息日期:2023-09-0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事项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绿色通道服务

二、办理条件

符合《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方案》

中列明的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保密项目、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急项目

三、办理流程

对符合绿色通道服务条件的项目,采购人、招标人、出让人等可在相应交易平台提交项目委托时,出具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证明材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查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将从项目进场登记到整个场内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四、办理材料

在项目受理环节,采购人、招标人、出让人如需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一、关于            项目申请开通绿色通道的函。

二、能证明属于绿色通道范围的相关文件,如领导的指示意见、相关会议纪要、各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意见等。

五、咨询电话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科   0839-5572872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科   0839-5572006

土地(矿业权)出让项目:综合交易科  0839-5572009